聚合邵阳新闻 传播邵阳声音
邵商网与您共同讲好邵商故事

隆回:“检察蓝”守护“生态绿”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魏国富陈婧)近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胡某某、谢某某,将3000尾鱼苗投放至隆回县荷香桥镇屺石水库和大洋江金石桥镇热泉村枫家凼段水域。此次增殖放流活动由隆回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森林公安局共同举办,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出席,当地干部、村民等几十人参加活动。

​今年3月,胡某某、谢某某分别在隆回县政府明确规定禁捕的饮用水源地屺石水库和天然水域大洋江金石桥镇热泉村枫家凼段使用地笼网、刺网捕鱼,属于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禁用工具捕捞水产品。隆回县公安局以胡某某、谢某某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向隆回县人民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因两人犯罪情节轻微、认罪认罚,且自愿以增殖放流方式对水生生物资源进行修复,检察院决定对两人作不起诉处理。

增殖放流结束后,该院检察官分别在荷香桥镇雷河村和金石桥镇政府对胡某某、谢某某公开宣告不起诉并进行警示教育,告诫大家不要进行非法捕捞,否则不仅破坏渔业生态资源,还将面临刑事处罚,呼吁大家一起保护生物、保护生态。十余名村民代表旁听了公开宣告过程。

当天,该院公益诉讼检察官还就打击非法捕捞联合执法工作听取了综合执法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代表的意见。该院表示将重点打击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或禁用方法的非法捕捞行为,严厉打击非法渔具制造黑窝点、黑作坊,严厉打击收购、加工、销售、利用非法渔获物等行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维护公共利益,守护隆回的绿水青山。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邵商网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www.shaoshang.cn/news/116131.html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