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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仲裁院:主动作为暖人心 积极调解促和谐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陈飞)“太感谢咱们仲裁院了,工作效率就是高,没有想到一个星期就将我的案件处理好了。劳动者维权就得找咱们仲裁院,靠谱!”近日,申请人杨某在领取了《仲裁调解书》后激动地说道。

据了解,2021年7月初,绥宁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了申请人杨某反映某印刷厂、某广告公司未和自己签订劳动合同,请求确认劳动关系、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的案件。案件受理后,仲裁员第一时间电话联系了该印刷厂和广告公司,并建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仲裁员多次向该印刷厂和广告公司进行法律法规的讲解并释明其应当承担的相应责任。最终,双方同意调解。2021年7月16日,双方在仲裁员的主持下,根据自愿、公平原则,达成了调解协议,并签订了《仲裁调解书》,被申请人某印刷厂、某广告公司一次性足额支付申请人两倍工资及经济补偿金30000元。

“我们也得感谢仲裁院为我们上了一堂深刻的普法课,在以后的管理中,我们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来进行,及时与咱们仲裁院沟通,这样才能保障经营者的权益。也希望仲裁院以后多多向我们这样的经营者进行普法宣传,让我们多了解一些国家的法律规定。”被申请人某印刷厂、某广告公司的负责人感慨道。

为进一步确保劳动争议案件得到及时有效解决,提高案件办理的质效。绥宁县仲裁院始终将劳动者的利益放在首位,采取“首问负责”“快立、快调”的举措,严格审查案件,及时了解案情,坚持以调为主,主动做好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沟通解释工作,有力地促进案件调解,有效地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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