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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北塔:车辆不礼让,撞翻行人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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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时刻10月21日讯(通讯员 戴志军 杨清华)10月13日14时许,驾驶人周某驾驶车号为赣MJ4***小型客车行至邵阳市北塔区资园路江北大市场地段右转弯时,因未礼让斑马线,将正在人行横道正常通行的行人廖某撞翻在地,造成廖某腿部受伤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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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驾驶车辆在道路上行驶,遇行人正在人行横道上通行时,未停车或减速慢行礼让行人,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是造成该起交通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之规定,经认定,周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行人廖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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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事故中,所幸行人廖某只是轻微伤并无大碍,但是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却应引起人们的注意,也为驾驶人敲响了警钟。斑马线是行人的安全线、生命线,而礼让斑马线则是一个城市文明的表现,在邵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之际,北塔交警提示驾驶人朋友:在任何情况下,不论斑马线上有无行人通行,途径车辆都应减速行驶;遇斑马线上有行人正在通行时,车辆必须停车让行。

来源:红网邵阳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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