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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两人获评第八届湖南省道德模范

11月5日,新宁县文明办从省文明办获悉,经各市州、各单位层层遴选推荐和省文明委审定,全省51人获评第八届湖南省道德模范,新宁县肖剑锋、曾令超两人光荣入选。此前,全国道德模范唐中和2009年曾荣获“第二届湖南省诚实守信道德模范”。

助人为乐类肖剑锋,男,1968年11月生,汉族,中共党员,湖南新宁裕锋公司经理。他坚持践行雷锋精神,先后为公益事业捐资200多万元,帮助村民修路垫资480多万元;同时,带领女儿照顾一名远征军人遗孀19年,直至老人101岁去世。曾荣登“中国好人榜”“湖南好人榜”,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全国最美家庭、湖南省文明家庭。

敬业奉献类曾令超,男,1948年6月生,汉族,中共党员,邵阳市新宁县人民法院退休干部。1981年,曾令超见义勇为制暴致残,双目失明。1986年,他开始发表作品。35年来,公开发表13部作品共400余万字,并10多次获奖。曾荣获全国自强模范,其家庭被评为全国文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全国最美家庭、全国五好文明家庭标兵户。

来源:新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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