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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 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511日,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某不服武冈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和市公安局行政处罚决定上诉”一案,武冈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曾礼锋作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庭审过程中,曾礼锋就争议问题逐一作出解释,特别是市公安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规定及程序做详细阐述,同时耐心细致地与李某某沟通,有效缓解原被告的关系。

“当一次被告,胜过十次法治教育。”庭审结束后,曾礼锋表示,行政机关负责人通过出庭应诉,让老百姓的关切得到切实回应,也能更加直观地发现和纠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督促提升行政机关依法办事水平,提高政府公信力。

今年来,武冈市司法局以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考核、强化责任、提升能力,大力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目前,武冈市已制定出台《行政应诉工作办法》和《关于执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的通知》,规范行政应诉工作流程,压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责任,要求“应出庭、尽出庭”,确保出庭应诉率100%,实现出庭应诉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有效解决了群众反映的“告官不见官”现象。

同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可促进行政机关主动分析研判行政执法中的问题与不足,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与程序,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达到“上医治未病”的效果,有效促进行政争议源头预防和化解,助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上台阶。

来源:武冈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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