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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严塘镇:调解员巧调家务事

“谢谢你们!今天帮我们处理好这家务事。”5月24日,新邵县严塘镇石黄村村民周某生对严塘司法所工作人员说。

原来,周某生母亲罗某在周某生屋左边空地栽了一些小菜,为防止鸡、鸭损坏,便在周某生与其侄子周某明两屋之间人行道两头用一些竹柴刺拦着。4月20日上午,周某明发现这情况,就喊叫:“哪个把我行人路拦了?”罗某听到后走出家门,气愤地回答:“你哪有什么路?”不料一脚踩虚,摔进了周某明家门口塘里。站在不远处的周某明见状急忙跳进水塘救人,随后罗某家人及村干部将她送至邵阳正骨医院检查治疗,花费了几千元医药费。

事后,双方邀请村干部调解,罗某子女要求周某明赔偿医药费并当面赔礼道歉,且将水塘填平或安好护栏,消除安全隐患。而周某明不愿意赔偿医药费,因为他在救人时,身上价值两千多的手机进水后报废了。村干部反复做思想工作,调解仍未成功。

5月24日上午,严塘司法所调解员、村辅警、镇驻村到事发水塘进行现场察看,了解摸清纠纷发生情况,并看望安慰老人,后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对纠纷责任进行细致分析,并指出溺水安全隐患,又从周某生奋不顾身救人且家庭经济困难等角度,从情理法方面耐心做双方思想工作,最后,双方在调解员的见证下就医药费补偿、安全护栏设置及人行通道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当场签订了协议书,纠纷成功化解。 (通讯员:侯飞辉)

来源:新邵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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