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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

6月9日,隆回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召开,隆回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曾梅林,隆回县人大常委副主任刘海秋刘汉才彭向文段小红胡江南出席会议。县领导王兰鹏刘咏波刘世明杨喜国申智军吴厚宾,隆回县人民法院院长唐保良隆回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刘朝洪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及中共湖南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文件精神;听取了有关人事任免的报告和说明及拟任人员的任职前发言,并以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王兰鹏、刘咏波、周文锋刘界夫4名同志的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王兰鹏、刘咏波同志为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任命周文锋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隆回县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局长职务;免去刘界夫同志隆回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会议决定接受邓印强刘梦林辞去隆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

会上,曾梅林代表县人大常委会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庄严的宪法宣誓。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会议强调,全体人大常委会委员要认真学习公益诉讼的法律专业知识,隆回县行政机关要认真对待检察机关的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要继续加强对生态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四个重点领域的公益诉讼工作;相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好人大调研报告中指出的一系列问题,要对号入座,扎实整改。

会议要求,要正确对待检察院的公益诉讼,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努力营造良好环境,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要高度重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诉前程序,认真做好公益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沟通。检察机关要依法履行公益诉讼的职责,注意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要加强与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的沟通和协调,切实做好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会议研究修订了《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暂行办法》,将《暂行办法》修改为《隆回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办法》;将《暂行办法》中“审计机关”和“审计部门”统一修改为“审计机关”。此次修改旨在进一步明确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在审计整改工作中的职责、扩展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范围、健全县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整改情况的监督方式、完善审计整改情况的报告机制和内容、加强审计整改满意度测评和结果运用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会议还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关于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及纳入财政中长期规划的议案;审议同意隆回县人民政府关于污水处理系统工程PPP项目实施方案,同意将该项目政府跨年度财政支出预算按照预算管理规定纳入县财政中长期规划。会议强调,隆回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加快推进速度,同步实施入户管网改造建设,强化合同及运营监管,确保项目投资效益。

来源:隆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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