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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后却身陷囹圄,飞仙桥派出所劝投一名涉“两卡”人员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汤伟志)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新宁县公安局持续重拳打击各类突出违法犯罪,以“断卡”专项行动为抓手,全力遏制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近日,新宁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成功劝投涉“两卡”犯罪嫌疑人1名,带破省外网络电信诈骗案件3起。

2022年8月,新宁县公安局飞仙桥派出所在工作中掌握线索,辖区居民戴某淼名下的一张银行卡存在流水异常,有从事网络电信诈骗的重大嫌疑。民警迅速展开调查,发现戴某淼的银行卡与3起省外网络电信诈骗案件关联。

为尽快侦破案件,办案民警第一时间联系到在广东省务工的戴某淼,并耐心向其宣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缓解其思想负担,规劝其主动投案。8月17日,犯罪嫌疑人戴某淼主动从广东省到飞仙桥派出所投案自首。

现查明,2022年8月,戴某淼在广东省务工期间经他人介绍,将其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境外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团伙用于转账。短短数日,不法分子通过戴某淼提供的银行卡实施网络诈骗3起,戴某淼从中获利2000余元。

目前,戴某淼因将银行卡租借给诈骗分子,并为诈骗团伙进行非法资金结算,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予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和手机卡的行为涉嫌违法犯罪,广大群众千万不要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一旦发现买卖银行卡、手机卡的违法行为,应主动举报,并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取证。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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