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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捞将自己“捕”入法网!黄龙派出所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汤伟志)近日,新宁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成功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规劝蒋某、宋某林、王某学等3名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

2021年9月6日16时许,新宁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在黄龙镇扶夷江禁渔区有人利用国家禁用渔具锚杆进行非法捕捞。接报后,办案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现场查缴3把非法捕捞工具锚杆,而相关嫌疑人却早已逃离现场。一年来,办案民警克服重重困难,经细致摸排,缜密侦查,成功锁定蒋某、宋某林、王某学等三名犯罪嫌疑人身份。

迫于法律的强大威慑,2022年8月24日至28日,蒋某、宋某林、王某学等3人先后至新宁县公安局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其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蒋某、宋某林、王某学等三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被新宁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该案已侦查终结,依法移送新宁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下一步,新宁县公安局将继续深入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针对非法捕捞犯罪夏夜多发的特点,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主动出击,对全县重点水域组织开展常态化的夜间巡查,全面打击整治非法捕捞水产品违法犯罪行为。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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