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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赚钱炒虚拟货币 涉电诈被刑事拘留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凡庚)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2021年9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全面禁止与虚拟货币结算和提供交易者信息有关的服务,从事非法金融活动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南岳庙镇乔罗村村民卿某自2017年开始在网上交易虚拟货币,在明知国家已发布通知全面禁止虚拟货币交易,但为了赚钱,依然私下非法交易虚拟货币。近期,卿某在非法交易虚拟货币的过程中,利用自己的银行卡为电信诈骗分子转账洗钱12余万元,其银行卡非法交易流水达400余万元。

目前,卿某已被隆回县公安局刑事拘留,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来源:法制周报-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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