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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邵阳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启动投标保证金专项治理 打好廉洁“预防针”

“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活动结束以后应在规定期限内依法予以退还,不得出现占用、挪用的现象…”。近日,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组长刘盛源在投标保证金专项清理工作动员会上提出了具体要求。

投标保证金制度历来存在不少问题,其收取、退还等环节给投标人带来了不少时间成本和交易成本,管理环节也容易发生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现象;其人工操作方式还容易造成投标信息的泄露,甚至为“围标”、“串标”、“陪标”、“控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滋生提供土壤。

针对这些可能发生的问题,为防范廉政风险,营造公开、公平、公正、公信的招投标工作环境,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联合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公管办),于6月14日起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开展专项清理。清理时间为2个月,具体分两个步骤走。第一步是做好“退”,即退付保证金,做到应退尽退。会议要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保证金代收代退部门,务必逐笔清理保证金,列出未退付保证金清单,分析未退付的原因。市公管办要充分发挥全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督管理部门的作用,协调各行业行政监管部门,制定保证金退付时间表,畅通退付渠道,确保保证金按时间节点有序、有效退付。第二步是做好“防”,即规范保证金退付管理,防止保证金再次滞留、出现“旧债未还又欠新债”的现象。会议明确了各单位的具体任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加强对保证金的日常排查,及时掌握保证金动态,定期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报告保证金收退情况;市公管办负责牵头各行业行政监督部门完善保证金退付政策,建立顺畅的退付机制。纪检监察组将保证金退付做为日常监督重点,时时开展“回头看”,确保各责任部门认真履职和保证金的退付到位。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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