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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手后纠缠、骚扰前女友,还发隐私图给别人?湖南首份保护隐私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月11日讯(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许振兴)前男友求复合遭拒不甘心,开始短信、电话“轰炸”,甚至恼羞成怒把她的隐私照片发给别人,长沙的小王因此承受了巨大心理压力,濒临崩溃。她积极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向法院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

1月10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发出全省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

全省首份保障妇女隐私权益人身安全保护令发出

张某某与小王曾经是一对恋人,因为感情不和在2022年终止恋爱关系。分手后张某某不甘心,多次通过短信、电话以及社交软件纠缠、骚扰小王,还把小王的隐私照片发送给他人。小王因此背负了沉重的心理压力,认为张某某的行为给她造成了身心双重创伤及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向岳麓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月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该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法院审查后认为,小王的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相关规定。1月10日,岳麓区法院作出全省首份保障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等权益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张某某纠缠、骚扰申请人小王以及泄露、传播小王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该案的承办法官、岳麓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汪样表示,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扩大了2016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中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为婚恋关系中的受害者提供了更有力的维权武器。妇女因婚恋纠纷遭受纠缠、骚扰、泄露、传播隐私及个人信息等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法修订对热点做出了积极回应

记者了解到,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此举同样是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这一创新举措,有效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也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汪样介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除了保障妇女合法财产权益、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适用范围,还明确了妇女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不受侵犯。禁止虐待、遗弃、残害、买卖以及其他侵害女性生命健康权益的行为。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医疗机构施行生育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应当征得妇女本人同意;在妇女与其家属或者关系人意见不一致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

对女性遭遇性骚扰作出了明确界定,完善了处置机制,规定了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对女性容易遭受的就业性别歧视同样作出详细规定,用人单位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婚育情况、入职体检做妊娠测试都将被处罚。

“本次修订针对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等问题做出了积极回应,为妇女提供全方位的保护,让妇女权益遭遇侵害时有法可依,有法律保障,也鼓励妇女积极通过救济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汪样表示。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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