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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的通知

大祥、双清、北塔区人民政府邵阳经开区管理委员会邵阳市直相关单位:

现将《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邵阳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月11日

2023年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按照《关于做好春节前后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元旦、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下称“禁炮”)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范围

严格按照《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城区禁止燃放烟火爆竹区域范围的通告》(邵市政发〔2018〕3号)明确的市建成区“禁炮”范围执行。

二、实施步骤

时间为2023年1月12日至2023年2月20日,具体分4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部署和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1月12日起)

各区城管部门要及时研究部署,明确责任单位,细化分解责任,进社区入门户,采取利用宣传栏、车载广播、短信、自媒体等方式迅速掀起“禁炮”宣传热潮,营造良好的“禁炮”氛围。

(二)重点整治阶段(2023年1月14日至1月19日)

各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要组织各区城管执法局应急管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局等区级单位及街道社区,开展辖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禁炮区域内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且必须在除夕、元宵分别进行一次统一行动,即2023年1月21日21点至2月22日凌晨1点、2023年2月5日21点至2月6日凌晨1点二个时间段为集中统一行动时间。行动期间,各区分别组织城管执法、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办事处、社区等单位,密切配合,联勤联动,及时查处违法燃放的单位和个人。

(三)巩固强化阶段(2023年1月20日至2月5日)

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值守,采取守点、巡查等方式对公园、广场、桥梁、河边等重点场所进行管控,同时保持车辆巡查宣传,确保集中整治阶段的成果进一步巩固和拓展。

(四)经验总结阶段(2023年2月5日至2月20日)

各区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及巩固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采取有效措施,积极落实整改。探索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禁炮”工作持续取得实效。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内容,事关广大市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城市形象。市城管委办公室将“禁炮”工作作为对区城市管理工作的重点考评内容,进行督导督查。各区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精心制定行动方案,集中力量开展专项行动;市、区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要深入一线具体指导,分管领导要牵头开展具体工作,落实工作责任,确保“禁炮”行动顺利开展。

(二)加大宣传,强化引导

各区要迅速行动起来,压实街道和社区“禁炮”责任,开展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活动,既要做好“禁炮”区域的宣传引导,又要做好“禁炮”区域“禁噪”工作的宣传引导,为市民营造安宁的生活环境。

(三)落实责任,分工协作

“禁炮”工作要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的原则,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各区人民政府和经开区管理委员会要充分调动街道、社区及各相关单位的积极性,落实“禁炮”责任。各街道、社区对辖区“禁炮”工作具体负责,要积极开展日常巡查和入户宣传,开展本辖区“禁炮”专项整治;三区城管执法局和经开区城管执法分局要履行好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政处罚权;公安、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做好“禁炮”区域内生产、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违规行为的查处工作,对妨害公务或劝阻不听的人员依法进行查处。

(四)迅速反应,加强报送

2023年春节“禁炮”专项行动期间,各区要组织专门应急队伍,设立“禁炮”举报电话,受理群众投诉举报,依法及时查处。

各区应指定专门人员报送“禁炮”各类信息,保障信息畅通。2023年1月16日前上报工作方案到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月20日前上报工作总结。联系人:张学科,电话:17707392217,邮箱:136166183@qq.com。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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