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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县水东镇村级项目落实“四廉”举措 未巡先改预防微腐败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方翠)洞口县水东镇通过“知廉”“诺廉”“践廉”“评廉”四廉举措,大力推动清廉项目建设,未巡先改预防基层微腐败。

通过“知廉”建制度

日前,水东镇就未巡先改清廉项目建设专门开展镇村干部业务培训,会上就清廉项目制度、要求进行了详细的解答,做到抓廉必先“知廉”。要求项目实施每个阶段严格按制度实施,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实行“诺廉”抓责任

为抓实“清廉项目”创建,水东镇纪委层层压实责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亲自部署、检查、督促清廉项目建设。要求各村实施项目前提交备案单,上交给镇纪委存档,并与项目实施负责人签订廉政合同。村支部书记为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人,落实“一岗双责”,以“诺廉”层层落实廉政责任。

推动“践廉”促落实

一是在宣传发动上舍得投入。统一制作活动宣传横幅、廉政建设宣传标语、“廉政公示牌”、“廉政宣传牌”,督促各村落实学习、宣传等内容,营造浓厚创建氛围。

二是在业务培训上使得巧劲。结合实际,对各村印发“党风廉政建设”口袋书,对全体镇村干部开展小微权力规范管理、警示教育、廉政党课等学习,树牢项目实施的廉政意识。

三是在围绕廉政风险多发易发的重点环节,进行阳光公示,开展廉政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做到事前监督与事中监督并举。项目竣工后,组织3-5人担任成员的乡贤监督团,佩戴“清廉项目义务监督员”袖章,就工程按图施工和质量开展义务监督。

开展“评廉”查不足

村级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后,各村根据项目实施情况,召开由党员干部、群众代表、联点领导、驻村干部乡村振兴工作队等人员参加的清廉评议会,对项目廉政综合考核。并由联点领导进行点评,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完善和规范清廉项目建设中的薄弱环节,及时进行整改。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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