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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试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联系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纪委第十一届四次全会“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要求,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纪检监察组和驻在单位实际,近日,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制订“三重一大”事项工作联系制度(试行),制度从2019年8月1日起施行。

  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驻在单位党组(党委),适用范围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研究“三重一大”事项的党组(党委)会议。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内容做了具体的规定,要求各驻在单位党组(党委)确定专门责任人员和分管领导会前和会后按程序向纪检监察组报送资料对驻在单位每年度的“三重一大”事项有关资料报送情况,纪检监察组在次年第一季度内发出通报,对2次以上不按时报送资料或不报送资料的,将对驻在单位有关责任人员启动问责程序。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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