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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回县水利局:以抓促管,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宁金炉 刘天池)9月22日,隆回县水利局水行政执法工作人员正在对该县岩口镇一处河边违法建筑物进行处置,这是该局今年处置的第8起水行政执法案件。几年来,该县水政执法工作坚持以普法教育为指引,以队伍建设为主线,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河库监管为重点,深入开展法规宣传,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强化河库执法监管,坚决遏制河库水事违法案件频发势头,为全面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可靠保证。

(一)抓法规宣传,力促节水惜水法治意识

自全面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工作以来,水政执法工作在全县范围内推行“全员参与、全程参与、全面参与”的工作模式,形成了领导重视、部门配合、上下联动的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格局。坚持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减灾防灾日”“法制宣传日”为导向,充分利用普法法治建设平台,积极组织开展水法规宣传,全面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水资源保护的理解支持,提高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和惜水、节水、护水的自觉性。

(二)抓队伍建设,力促执法网络全覆盖

一是加强和完善县水政监察大队队伍建设。按照省水利厅《关于推进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的通知》要求,及时配好、配强水政执法队伍,解决水政监察人员编制,在人员编制紧张的前提下,将水政大队的编制增加2人,在水政监察大队设综合中队、一中队、二中队。水政执法实行网格化管理,水政执法工作分东、中、西三片进行管理,每个中队负责8个乡镇,每个监察员负责联系2-4个乡镇。

二是强化乡镇和大中型水库的水政监察工作。各乡镇成立以分管水务工作的乡镇长为组长、以水务站为主要力量的水政监察工作领导小组。在六都寨水库、木瓜山水库两个大中型灌区组建3人以上的水政监察小组,由一名班子副职具体负责。主要负责辖区内水法规的宣教工作,水事违法行为的日常巡查和有效控制,调查取证,责令停工停产,水事违法行为简易程序的行政处罚等工作。

三是在村级设立水政监察协管员。以村委会为依托,选聘1-2名固补干部作为水政监察协管员,全县共选聘水政监察协管员600余名。负责辖区内水法规的宣教,河道的日常巡查,对水事违法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劝阻、及时报告。

(三)抓制度建设,力促执法程序规范有序

按照行政执法要求,建立了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对法规宣传、培训、举报投诉、错案责任追究、年度执法检查、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执法人员文明行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案卷评查、重大案件集体研究、水政执法巡查制度和水行政执法责任制考核评议机制等进行规范统一。为增加工作透明度,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把行政审批程序、执法案件查处及水利规费征收标准上墙公示,切实做到执法依据、执法内容、执法程序、执法结果“四公开”,确保各项行政行为合法、规范、高效、廉洁。同时,按照水事巡察制度要求,每月至少一次对全县范围内的河道采砂、取用水、占用河道从事建设工程等水事活动进行巡察,及时发现、查处和打击水事违法活动。

(四)抓经费保障,力促河库执法稳步推进

一是加强执法经费保障。县财政每年将水政执法经费纳入预算,足额安排。人员工资及福利待遇由县财政统一安排,另外安排专项10万元用于水政执法经费。同时,水事违法案件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将成本性支出经费按90%拨付给水政监察大队,用于水政监察工作经费和协管员提供信息奖励,为水政执法提供了足额的经费保障。二是足额保障专项治理工作经费。针对该县饮用水源地保护的整治情况,先后对县城区自来水饮用水水源地、六都寨、木瓜山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的农用船舶非法营运、灯光捕鱼、网箱养鱼、围坝围网养殖及畜禽养殖场等危及饮水安全的行为进行专项治理,先后安排专项整治经费近1000万元,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从事非法作业的设施设备彻底清除,切实强化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治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

(五)抓责任落实,力促水库退养如期完成

按照市县统一部署安排,该县水库退养工作严格按照要求进行退养,并联合县环保、畜牧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水库开展定期不定期巡查。全县共247座水库实行了人放天养或退出承包,实行人放天养的承包户与水库管理单位签订了《水库生态养殖承诺书》,并交纳水质达标押金,自觉接受管理单位和群众的监督,使全县水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各乡镇按照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建立了镇、村级巡查制度,在水库周围设置了退养公示牌和投诉举报电话。

(六)抓河库监管,力促“河长制”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建立机构,组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第一河长、河长、副河长及委员组成,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开展工作,县委书记任第一河长,县长任河长,常务副县长、分管农业、环保的副县长任副河长。县水利局安排了专门的工作人员到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开展工作,实现县、乡、村三级“河长”全覆盖,初步建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工作机制。

二是细化工作方案,严格管理考核。制定下发了《实施河长制工作要点》和《河长制工作考核方案》,明确了河长制工作目标和任务,建立健全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基本完成湖南省河长制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各项录入工作,县、乡、村三级河长安装了巡河APP系统,全面启动APP巡河电子打卡。

三是建立“一河一警长”,落实巡河常态化。建立“一河一警长”工作机,在全县范围内设立县乡村三级河(库)警长,实现与“河长制”工作无缝对接,充分发挥公安职能优势,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各级河长严格按“县级河长一月一巡、乡级河长一旬一巡、村级河长一周一巡”巡河频次要求开展常态巡河行动。

几年来,该县水利行执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明显的差距。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只有不断的积极创新,不断探索新形势下的执法新方式,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法,变惩处违法行为为预防违法行为发生。充分发挥县、乡、村三级纵向执法网络的作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横向联系,信息共享,相互配合,相互协作,做到早发现,早处理,使水利行业执法工作得到不断加强,进一步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步伐,为水利事业可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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