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新宁县召开稻谷补贴工作会议,新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唐吉宏,副县长徐立华以及县农业局、各乡镇分管领导、农业站、财政所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各乡镇和村组要加大对稻谷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使基层干部群众、广大农户、各类稻谷生产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补贴政策;要严格执行稻谷补贴政策,对在补贴申报发放过程中违规行为零容忍,乡镇、村、组要对审核负责,新宁县农业局和县财政局要对上报数据进行抽查,对虚报冒领,弄虚作假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据悉,这次补贴的范围为2018年度新宁县实际种植的水稻,按早稻、中稻、晚稻实际种植面积计发稻谷补贴。补贴对象为本县实际种植者,所有2018年度水稻实际种植者应在2018年12月31日前,到水稻种植地所属组集体进行申报登记,逾期不予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