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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市下调工伤保险费率,惠民政策顺利实施

图为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正在作工伤预防安全风险控制宣讲培训

根据工伤保险费率浮动杠杆机制及《湖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实施方案》(湘政办发【2019】)19号)文件,按照工伤保险基金“以支定收,收支平衡”的原则,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认真落实了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

工伤保险费率是根据参保单位行业的工伤风险,基准费率确定为1%、1.4%、1.6%、1.8%、2.0%、2.2%、2.5%、3%八类,另建筑业按按项目总造价的千分之四缴纳工伤保险费。浮动费率是指根据各企业上年度的工伤待遇支付金额与本单位缴费的比例,来确定下年度是向上或向下浮动费率的档次。上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金额超过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50%,下年度向上浮动一个档次(即单位所属行业基准率的120%)缴纳工伤保险费,超过100%的,下年度向上浮动二个档次(即单位所属行业基准率的150%)缴纳工伤保险费,上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支付金额低于本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30%的,下年度向下浮动一个档次(单位所属行业基准费率的80%),缴纳工伤保险费。最低费率不低于本地区一类风险行业基准费率。

邵东市工伤失业保险服务中心从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未下调的企业在现行工伤保险费率为基础下调20%。政策实施起至今年年底,共惠及用人单位1015家,参保人员33708人。全市参保企业工伤保险共减费降税230万元。本次费率调整,体现了公正、公平,大大激励了各参保单位安全责任意识,更好地保护了参保职工的人身安全,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来源:邵东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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