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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警方查获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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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女子驾驶一辆满载液化气罐的三轮车。

红网时刻1月14日讯(通讯员 凌云 戴礼顺)“快停下,快停下!危险!”一辆满载液化气罐的三轮车,在民警的喊话中,慢慢地停了下来。

1月13日13时许,龙溪铺派出所所长肖波带队在辖区牛山铺村进行“登家门、迎老乡”走访活动。突然,发现一名女子驾驶一辆满载液化气罐的三轮车迎面而来。该路段系连续下坡路段,坡陡车多,三轮车上载满一车液化气罐,一旦发生意外,后果不堪设想。

肖波等人立即将该车拦下。经查验,三轮上的液化气罐都已加满液化气,民警要求该女子出示相关证件未果后,将其传唤至龙溪铺派出所进行询问。

经查:驾车女子李某(33岁,龙溪铺镇人)在龙溪铺镇经营一家液化气店,当日其驾驶三轮车前往龙溪铺镇某液化气站,在该液化气站使用其驾驶的三轮车装载11罐液化气后,运往其经营的液化气店,途径S217省道牛山铺路段时被民警查获。

目前,违法行为人李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新邵县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示,液化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存储都要有专业资质,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来源:红网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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