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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9月28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县委书记唐渊主持召开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听取绥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不动产登记改革情况汇报。县领导罗玉梅、吴韬、唐国瑚、李玉贤、游庆康、胡爱军、王世刚、李铁军等参加会议。
  会前,唐渊一行专程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地调研,与窗口工作人员和前来登记的群众深入交流,详细了解目前不动产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会议充分肯定了全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前一阶段的工作。会议指出,前阶段,绥宁县、乡、村三级做了大量工作,一线抓、抓一线,抓典型、典型带,既抓部署、更抓督查,责任到位、督导检查到位,切实改变了绥宁县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被动局面,为全县推进农村工作提供了示范和借鉴。会议对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核心是产权。清产核资后的公示一定要充分,做到全覆盖,将工作做细;要把债务纳入清理的范畴;要慎重处理权属争议;涉及到村级区划调整的要尊重群众意愿;要尊重现状,分清楚所有权和经营权。二是要坚持标准,既抓进度、专项推进,又要树典型、先行先试,要在长铺镇开展第二阶段工作的试点。三是对进度偏慢或质量不高的要及时启动各种形式的问责,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重大改革任务,省委、市委多次召开有关会议进行部署,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会议强调,要明确不动产登记改革的方向和模式,围绕“三减”,即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限做好文章。要立足绥宁实际,将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打造成“最多跑一次”的示范窗口。

唐渊一行专程来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实地调研

与会县领导现场了解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情况

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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