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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法院开展“世界环境日”普法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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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陈静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到来之际,新宁县人民法院干警在副院长陈湘佳的带领下分别到县政府门口、峎山北大门广场开展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增强群众共同保护生存环境的意识,积极营造浓厚的环保法治氛围。

据悉,近年来,新宁法院通过严厉打击污染环境破坏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依法震慑了环境资源犯罪活动,严厉制裁了环境资源侵权行为。2017年以来,该院共审结污染环境、滥伐林木、非法狩猎、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等一审环境资源刑事案件35件,判处56人,其中以滥伐林木罪依法判处龙某飞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非法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数罪并罚,判处蒋某军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审结了该县首例污染环境案件,以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李某红有期徒刑四年、黄某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此外,该院还加大环境保护司法宣传力度,通过以案说法、释法、普法,开展巡回审判和司法宣传进社区、进学校、到田间等活动,营造全县生态环境共享共治标本兼治良好氛围。

活动当天,该院准备了该县最近发生的3起关于环境保护的典型案例,制作成展板,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引导群众增强自觉抵制污染环境行为的意识。同时还印制宣手册,活动当天共发放宣传册近1000余份,现场为100多位群众答疑解惑,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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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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