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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运管所暂停办理教练车教学车辆证相关业务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方刚)6月12日,从城步运管所获悉,该所自即日起暂停办理教练车教学车辆证相关业务。

湖南省运管局于2014年11月13日印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教学车辆管理规定的通知》(湘运管驾培发〔2014〕168号,备案号HNPR-2014-79006),根据《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规范性文件的有效期为5年,该文件于2020年1月1日到期,省运管局已明确该文件到期后自动失效。按照邵阳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关于停止办理教练车教学车辆证相关业务的通知》(邵交综执〔2020〕23号)的文件规定,城步运管所决定自即日起暂停办理核发教学车辆证(含补发、换发)、注销教学车辆证、教学车辆转籍过户等三项业务。

据悉,暂停办理以上业务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应当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2016年51号),配备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的教学车辆,对教学车辆进行维护、检测,保持车辆性能完好,满足教学和安全行车的要求,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更新。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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