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新闻网讯 为进一步促进乡镇河长制季度性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从7月中旬开始,绥宁县河长办组织3支督导检查队伍深入各乡镇督导检查第二季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检查,督导检查组对全县17个乡镇的第二季度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在督导检查中,督导组也对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乡镇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夯实职责任务,特别是要紧牵河长制最末稍的村(社区)级河长。二是乡镇开展的各项涉河行动、活动,要及时做好资料存档,做到有据可查。三是要进一步加强宣传力度,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升群众的护河、爱河意识。四是各乡镇要加强化执法监督,突出执法队伍的监管作用,有效巩固河长制治理成果。
来源:绥宁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