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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县检察院公开审查听证刑事申诉案件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刘慧琳)为全面深化检务公开,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近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刑事申诉案件进行公开审查听证,邀请了申诉人、代理律师、原案承办检察官参加听证,特邀5名人民监督员和1名申诉人指定人员参加听证并担任听证员。

案情回顾:

2019年2月,申诉人何某、李某与被告人润某及其母亲孙某因宅基地矛盾发生肢体冲突。相互推搡中,何某头部受伤,李某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肋骨骨折。

2019年10月,公安机关以润某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其移送新邵县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原案承办检察官审查认为,根据现有证据,认定润某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证据不足。2020年3月3日,该院决定对润某做存疑不起诉处理。申诉人何某、李某对该院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不服,3月26日,他们向新邵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要求追究润某法律责任。

听证会上,听证会主持人、检察官张钰辉宣布了申诉人权利、义务,听证会纪律,介绍了此次听证会的程序和原案基本案情后,申诉人及其代理律师充分陈述了申诉事实、理由和依据,原案承办检察官阐述了原处理决定认定的事实和法律依据,并出示相关证据。受邀的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言,向原案承办检察官、申诉人等提出问题并发表意见。经过认真评议,听证员认为新邵县检察院对该案作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并无不妥。

申诉人代理律师作了最后陈述。听证会结束后,新邵县检察院表示,将充分参考公开听证评议意见,对案件进行认真研究,并作出最终处理决定。

参加听证会的听证员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真心实意让老百姓说话,当事人真实、充分地表达了自己的观点和主张,整个听证过程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听证会组织得很成功。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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