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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步:“三三制”纵深推进扫黑除恶惩腐打“伞”专项斗争

城步苗族自治县始终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聚焦涉黑涉恶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科学谋划,精心组织,建立“三个三”机制,严惩黑恶,竭力拨“伞”,扫出朗朗乾坤、清风正气,让人民群众拥有更多幸福感和安全感。

“三大举措”压实责任。一是签字背书。城步纪委监委主动协同县扫黑办推行多“长”签字背书制度,分类签字背书,延伸制度范围,逐层传导压实责任。二是明确责任。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多“长”签字背书制度》,区分职责范围,明确责任界定。三是强化考核。依据责任内容明确考核办法,建立考核机制,明确问责措施。

“三项机制”管理线索。一是建立反腐败协调机制。成立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不定期召开小组会议,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和腐败问题长期、深度交织的复杂案件以及脱贫攻坚领域涉黑涉恶腐败案件等重大问题线索共同会商,实现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协调推进纪法衔接。二是建立共享交互机制。建立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问题线索报送机制,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制度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拟订出了《公检法等部门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意见》,实现了问题线索管理上的共享和交互;三是建立台账管理机制。将所有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按照线索来源、上报时间、处置进度、处置结果等进行详细台账登记,定期更新、动态管理,把握好办案时间节点,确保所有问题线索得到尽快处置,有力地推进了惩腐打“伞”。至3月底,共收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7条,向政法机关移送10条,查否16条,了结6条。

“三种手段”促进履职。一是及时调度促进展。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领导小组实行“随时研究”制度,及时跟进调度惩腐打“伞”工作,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二是监察建议促整改。对部分政治站位不高、没有严格落实扫黑除恶有关工作的单位,县纪委监委及时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如发现部分涉案人员身份信息遗漏时,及时对县公安局发出《监察建议书》,要求按省委文件落实“主动询问涉案人员身份信息”的规定。三是挂帅督办促实效。对查实的涉黑涉恶“保护伞”问题线索,都明确一名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进行督办,实行快查快结。至3月底,城步苗族自治县纪委监委在惩腐打“伞”专项斗争中共立案审查5人,处理8人。

来源:邵阳廉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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