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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一起危险驾驶案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孙晓兰)10月29日,大祥区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了孙某涉嫌危险驾驶案。

经查明,孙某于2019年9月21日凌晨醉酒驾驶小车行驶到大祥区学院路地段时撞上大货车,致车上三名乘客两人轻伤,一人轻微伤。经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达137.96/100ml。案发后,孙某积极履行了赔偿责任。

承办检察官认为该案属于轻微刑事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符合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条件。当日,检察官向孙某介绍了认罪认罚制度,宣读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告知了孙某涉嫌的犯罪事实、罪名、适用的法律规定,同时告知了认罪认罚从宽的权利义务以及具体的量刑建议。

为充分保障孙某的权利,承办检察官联系当值律师到场为其提供法律援助,孙某在充分听取值班律师意见后,同意承办检察官提出的量刑建议,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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