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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迎光乡建立“四长”工作机制

新邵迎光乡建立“四长”工作机制

纠纷早化解 矛盾不出乡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2月16日讯(记者 肖霄)12月初,新邵县迎光乡大抵村村民彭满容因自家小狗丢失,怀疑邻居偷盗,引发邻里纠纷。迎光乡驻村干部张四坚和村老支书王本旺闻讯前往调解,经实地探察未发现偷盗迹象,打消了彭满容的疑虑,双方重归于好。

今年来,为做好新时代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加强基层治理,迎光乡践行“枫桥经验”,创新工作方法,建立矛盾纠纷调处“四长”工作机制,规定“一三五七”限时办结,确保纠纷早化解、矛盾不出乡。辖区自然村发现矛盾纠纷时,第一天由乡驻村干部(点长)与村干部及时调处;若3天内未解决,则由分片领导(片长)带队参与调处;若片长调处5天后仍未成功,由政法线分管领导(线长)带队介入;线长介入7天后,如还没有达成调解协议,则上报乡党委会研究,由乡长带队组织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司法等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处。

“这项机制的好处在于注重抓早、抓小,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难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迎光乡党委书记黄义军说。

迎光乡莲塘村和红岩寨村水田灌溉一直以来共用一个水源。日前,红岩寨村需新建水厂解决生活用水问题,莲塘村则担心灌溉用水不够,引发纠纷。在两村干部和片区负责人多次调解下,村民情绪稳定了,但问题还未解决。乡政法线分管负责人吴洪友介入后,继续做村民思想工作,通过调研,寻找科学依据,保证修建水厂不会影响灌溉,成功化解纠纷。

今年前3季度,迎光乡信访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群众满意率、参评率、网信占比率等均为100%,10余起较大矛盾纠纷全部在乡里解决,无进京非正常上访、无到市赴省规模集访、无群体性事件和极端恶性事件,社会整体和谐稳定。

原载《湖南日报》(2020年12月17日09版)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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