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易泽钰)近日,邵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查处一起疫情期间拒不执行人民政府颁发的紧急状态下决定、命令案件,查获一名集中隔离期间擅自离开隔离点人员刘某伟。
刘某伟系确诊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触人员,于3月18日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安排车辆转运至塘渡口镇集中隔离点进行隔离观察,隔离期限为3月18日至25日。3月19日凌晨3时40分许,刘某伟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未经卫健部门允许,擅自离开隔离点。
3月25日,刘某伟隔离期满后,邵阳县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对刘某伟依法予以行政拘留五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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