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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宁县一渡水镇:四项举措强化落实河长制工作

湖南日报华声在线11月14日讯(通讯员 羊成杰)今年以来,新宁县一渡水镇切实按照省市县河长制工作要求,通过四项举措推进河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落实河长制工作责任。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认真传达省市县“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年度工作任务,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通过健全完善组织体系,实现镇、村两级河长制全覆盖,扎实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落实河道管理工作。加强定期巡查和日常巡查相结合,镇、村两级河长重点打击河道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挖乱采、侵占河道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现场进行交办并定期对交办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巡河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落实河长巡河工作。按照县河长办要求,明确镇、村两级河长责任范围,村级河长要求每周至少巡河1次,镇级河长要求每月至少巡河2次,每次巡河都要填写巡河日志,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及时整改,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

落实河长制宣传工作。通过宣传展板、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河长制宣传,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了解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义。鼓励广大群众共同参与河长制工作,营造全社会共同管河、爱河的良好氛围。

一审:尹建国、肖毅彪 二审:肖洋桂 三审:陆益平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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