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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职,促进安全生产

邵阳长安网讯(通讯员易玉梅 段立平)1月17日,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夏龙欢就运输作业的安全生产邵阳交通运输局送达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书。

据悉,该院在办理危险作业案、危险驾驶案时发现部分运输作业车辆驾驶员缺乏安全意识,存在超员、超速、超载、不按照行政法规规定粘贴特殊物品运输标识、运输过程中关闭车载GPS等违反安全生产规定、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此类行为极易引发安全事故,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会上指出,春运期间,全县总体交通流量比平时增加近90%。为了预防春运期间出现运输安全事故,将风险防范到最低。邵阳县交通运输局按照县委县政府,上级机关的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妥善应对处置交通运输生产作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但是在运输作业生产领域中还存在安全隐患,说明在安全生产监管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当予以重视并认真解决,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县交通运输管理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并积极实行。

邵阳县人民检察院在检察履职实践中,结合监督办案,自觉敏于把握个案、类案所反映出的普遍性问题、倾向性问题,将安全生产预防和监督关口前移,准确分析问题所在,提出要求明确、具体,通过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堵漏建制,充分履行社会综合治理职能,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法治化建设。

来源:邵阳长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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