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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东一电动车撞上小货车,幸戴头盔只受轻微伤

邵阳新闻在线讯(通讯员 李娜)3月7日,在邵东市创业新村一期地段,赵某辉驾驶两轮电动车与李某颖驾驶的湘EW***3轻型货车发生碰撞,双方车辆损坏,赵某辉因为佩戴了安全头盔,在事故中仅受轻微擦伤。

经调查,赵某辉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之规定,负本次事故主要责任;李某颖驾驶机动车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之规定,负本次事故次要责任。

来源:邵阳新闻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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