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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塔:小车起步时疏于观察 撞上电动车负全责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9月18日讯(通讯员杨清华李剑波)近日,邵阳市北塔区,孙某驾驶车牌号为湘EK9***的小型客车,在320国道兴梽路口地段右转弯起步进入道路时,由于左侧存在盲区未注意观察到侧方来车,与由西向东直行的刘某(男,16岁)骑的邵阳0059***电动自行车(搭乘陈*辉(12岁)、陈*颖(14岁))发生碰撞,导致刘某膝关节双侧损伤多处擦伤,乘客陈*辉多处擦伤、陈*颖多处擦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

事故中,小车驾驶人孙某在进出道路时,未注意观察,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电动车先行,是导致事故的根本原因,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车辆起步时要注意观察周围车辆行驶路线,要注意减速或停车瞭望,让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先行;骑行电动车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文明出行平安回家。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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