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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邵法院参与邵阳法院毒品案件集中宣判

邵阳新闻网12月27日讯(通讯员 肖宙)为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活动,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禁毒氛围,按市中院统一部署,12月26日,新邵法院集中宣判了一起毒品犯罪案件。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何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2019年以来,被告人何某多次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甲基苯丙胺片剂给他人,被告人李某某两次贩卖毒品给他人、二年内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何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李某某的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院依法以被告人何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与前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三万元,罚金人民币六千元。以被告人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合并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同时追缴被告人何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300元,上缴国库。

新邵法院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关于禁毒工作的决策部署,秉承对毒品犯罪“零容忍”的观念,从严从重打击毒品犯罪,积极参与毒品犯罪案件集中宣判等活动,同时延伸司法服务职能,大力开展禁毒宣传工作,为构建大美湖南之心贡献法院力量。

来源:邵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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