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依法注销娱乐场所《娱乐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市场管理,健全文化市场经营单位动态管理机制,规范文化经营场所的经营行为。经核查,我辖区邵阳市大祥区大城小爱客歌之王酒店娱乐中心已于2020年05月注销其营业执照,原经营主体已不存在。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规定,拟依法注销原邵阳市大祥区大城小爱客歌之王酒店娱乐中心《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正副本。
对上述拟作出的注销决定,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本公告刊登之日起十五日内,当事人未提出相应听证或陈述申辩申请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三款之规定,本局将注销该《娱乐经营许可证》。
上述经营者如在公告期内有异议,请与邵阳市大祥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联系(联系人:陈雅丹,联系电话:0739-5322376)
邵阳市大祥区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2024年01月04日
来源:大祥区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