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城步苗族自治县人事劳动争议仲裁院采用要素式办案模式,仅有20分钟就办结了一起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索要二倍工资差额的争议案件。
案件中,江师傅在一家用人单位工作将近一年。用人单位一直未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维护合法权益,江师傅向县仲裁院提出仲裁请求。案件受理后,城步苗族自治县仲裁院采用要素式办案模式。立案时,由双方当事人共同确认填写二倍工资要素调查表;庭审时,针对要素调查表中双方存在争议的事项展开调查、举证、质证和辩论。最终双方当事人当庭达成一致意见,用人单位支付江师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800元。
来源: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