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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法院先进典型系列报道⑥周懿:婚姻里美妙和弦的弹奏者

通讯员 李青梅 侯赞

2015年6月,邵东法院被确定为湖南省法院家事审判制度改革工作试点单位。作为家事审判法庭负责人,周懿带领邵东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开展了一系列的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工作,创设了圆桌审判、感情修冷静期、家事调查和回访等多项制度,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家事审判改革以来,周懿共办理和协助办理家事纠纷案834件,调撤率为50.13%,上诉案件仅为10件,服判息诉率高达98.8%。

三赴监狱开庭温情化纠纷

为响应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进行家事审判改革的需要,周懿积极投身家事审判改革实践,秉着公正司法和案结事了的原则,坚持从群众的切身利益出发,投身于基层,倾心办案,努力实现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陈某和封某的离婚案件中,陈某因绑架罪入狱,这是陈某第三次触犯刑律,妻子封某无奈之下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承办该案的周懿根据案件情况,思虑再三决定到监狱开庭审理此案。

5月10日,周懿第一次赶赴监狱开庭审理,庭审中主持双方进行协商,最终陈某和封某达成一致:为不拖累封某,陈某同意离婚,要求封某带好两个女儿。

5月15日,周懿再赴监狱准备开庭宣判,宣判之际,面对离婚的现实,陈某突然改变主意,不同意离婚,希望取得封某原谅,等他出狱重建家庭。

考虑到审判容易,家庭和谐不易,虽双方关系确已破裂,但周懿本着诊断、修复、治疗家庭痼疾,解决家庭矛盾,化解家庭纠纷的理念,决定当即休庭,并就离婚事宜和双方进行耐心细致的思想沟通,但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

为办结案件,为补救这个支离破碎的家庭,5月25日下午,周懿携封某第三次赶到监狱与陈某见面,谈话中周懿从陈某对其小孩的生活学习担忧入手,反复细致的与陈某、封某进行沟通,当将其两个女儿的生活学习协调好后,陈某终于露出放心的笑容。周懿当庭起草了离婚调解协议,案件也随之顺利办结。

勇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暴说不

民事案件大多是处理群众权利义务方面的普通纠纷,家庭类案件就是其中的特殊案件。在周懿同志的带领下,邵东法院家事审判庭着眼于调解促和谐,但在涉及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利益时,家事审判庭敢于寻找突破口,勇于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家暴案件重拳出击,毫不手软。

邵东县宋家塘街道办事处某村易某与其妻子李某育有一儿一女,婚姻本美满,但婚后二人常因生活琐事争吵,易某多次对其妻子李某进行殴打。2016年10月23日,易某再次殴打李某,李某因不堪忍受起诉至邵东法院要求离婚,该院家事审判庭受理案件后,多次组织调解,当事人双方都未达成一致协议。无奈之下,李某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请求禁止被告易某对其殴打、虐待、威胁和辱骂。

承办法官将此案向家事审判工作负责人周懿说明后。在了解案情后,周懿依照法律程序,经调查核实情况之后,认为易某行为已经构成家庭暴力,依法应予禁止,故向被申请人易某果断发出禁止向其妻子再行施暴的“保护令”,此也成为全市第一份人身安全保护令。

为确保保护令得到有效执行,周懿还带领承办法官依法向双方居住地的派出所、村委会分别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以便监督执行到位。案子结案不久后,周懿还多次对李某夫妻二人回访,得知夫妻双方感情良好,他才放心。

多方联动,合力共解家事千千结

“家庭和睦则社会安定,家庭幸福则社会祥和,家庭文明则社会文明”。而婚姻是家庭的前提和基础,良好的婚姻关系是家庭和睦、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周懿在处理家事纠纷过程中,坚持原则而又不失温情,通过圆桌审判,在庭审席上以“丈夫”“妻子”这样温暖的称呼,来代替“原告”“被告”的生硬称谓,弱化对立情绪,营造温馨感,注重以柔性方式解决婚姻纠纷,组建心里咨询室来抚慰当事人受伤心灵,把一场矛盾尖锐的家事纠纷用聊天的方式进行解决,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也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

2016年底,周懿同志在分管家事审判工作的院领导建议下,提出在乡村设立家事审判纠纷调处中心的设想,想法提出后立即取得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谭莉娜的高度肯定和支持。2017年1月18日,该院在邵东县最大乡村——牛马司镇西洋江村挂牌设立邵东法院家事审判纠纷调处中心。此项举措获得省内外的高度关注,湖南日报、搜狐等知名报纸、网络媒体争相报道。

为做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周懿组织干警认真考察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该院审判实践,起草了家事审判工作相关系列文件,联系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基层组织,推动建立邵东县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

来源:华声在线邵阳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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