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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日报丨玄本村的“金饭碗”

湖南日报记者肖霄

通讯员李进锋吴海文李菁

4月15日,烈日当头,新邵县潭溪镇玄本村大棚蔬菜基地内,数名贫困户忙着给西红柿苗除草浇灌。

“别看我是个七旬老头,身体还算硬朗,有时间就来帮着除草施肥,比以前种田划算多了。”贫困户石永固见到记者,开心地算起了自己的收入账:去年4月起,他来基地工作,120元一天,现在已拿了1万多元工资,加上土地流转费用和分红,收入可观。

玄本村地处邵阳市与娄底市交界,土地贫瘠,全村有99户38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是我省深度贫困村之一。2018年3月,省司法厅驻村帮扶工作队进驻以来,因地制宜,相继建成菜园、果园、酒厂和水产养殖中心等4个村集体企业,“两园一厂一中心”格局基本形成。

在酒厂,红糯高粱酒香四溢,让人垂涎欲滴。自去年11月酒厂正式批量生产以来,目前已生产白酒2000余公斤,为该村的集体收入注入5万元。

蒸煮、发酵等酿酒工序,贫困户潘老点驾轻就熟。“我一天煮400多公斤高粱都不嫌累,在酒厂工作,离家近,每月还有1000多元的收入。”潘老点一边拌酒糟一边说。

“4大产业均以项目承包的方式,交由项目负责人打理,实施自负盈亏,已交纳承包款85万元。”帮扶工作队队长罗绍青介绍,该村发展集体产业纯收入按“442”比例分红,即40%上缴村集体账户,用于村集体公益事业发展;40%的股份作为红利配股全体村民;20%留存村农林公司作为发展壮大基金。“实实在在的效益唤起了老百姓对村集体的热爱,大家做事动力更足。”

由于项目涉及资金多、人员广,为杜绝资金被私自挪用,玄本村建立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村干部、村总支书记和村集体监督的“集体经济四级负责制”,凝聚全村力量,确保集体产业公开透明。

如今,玄本村4大产业蒸蒸日上,已为村集体带来42.5万元效益,村民们通过土地流转和劳务工作获得103.5万元收入,端上了脱贫致富的“金饭碗”。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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