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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2021年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

素质评价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

现将《2021年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邵阳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2日 

2021年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分析与评价我市初中毕业生的素质发展状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和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行多元评价,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充分发挥综合素质评价的导向和激励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引导初中学校和社会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全面提高初中教育质量,为全市高中招生录取提供重要参考。

二、基本原则

(一)方向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增强国家和民族认同感;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感和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客观性。要以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为依据进行综合评价。严格规范评价方法程序、结果运用和组织管理,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客观公正。

(三)发展性。引导学校树立正确的人才观和质量观,结合办学特色和教育管理实际,根据校情、学情细化评价标准;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规律,为每个孩子提供合适的教育,引导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三、评价内容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从思想道德、学业水平、审美与表现、实践能力等四个维度进行评价。

(一)思想道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在爱党爱国、责任担当、遵纪守法、明礼诚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学生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参与团队活动、社团组织、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的情况。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以及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重点是初中三年学习成绩、研究性学习与创新成果等,特别是具有优势的学科学习情况。

(三)审美与表现。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的能力。

(四)实践能力。主要考察学生动手操作等情况。重点是学生信息技术、物理实验、生物实验、化学实验等主题活动的表现。

具体评价标准参照附件《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四、评价方法与过程

综合素质评价以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毕业考查成绩为依据。以班级为单位,通过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班级公示、学校认定相结合的办法,确定学生思想道德、学业水平两个维度的最终分数;审美与表现、实践能力两个维度根据考查成绩确认最终分数。

(一)学生自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维度评价标准的要求,收集整理初中三年相关的实证材料,提交成长自传,并经班级评价小组集体审核。

(二)学生互评

学生根据综合素质评价要素对本班同学分维度进行评定。

(三)教师评价

班级评价小组结合学生的互评结果,学生在校三年的日常表现,经过集体讨论,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状况给出综合性评语,对学生进行综合性等级评定。

(四)班级公示

各初中毕业班级要把学生自评、互评和教师评价的结果在本班进行公示,让本班学生和家长知晓。

(五)学校认定

学校成立的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对各班级上报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认定并在校内公示一周,再上报县市区中招办备案。

、评价结果呈现与使用

(一)评价结果的呈现

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学校评议的四个维度总分120分,结果以A、B、C、D、E等级方式呈现。其中思想道德15分,学业水平15分,审美与表现50分(艺术考查),实践能力40分(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各10分)。总分转换为A、B、C、D、E五个等级:90分及以上为A等,80分-89分为B等,70分-79分为C等,60分—69分为D等,不足60分为E等。

(二)评价结果的使用

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学生初中毕业和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依据。凡综合素质评价有E等的考生,不予颁发初中毕业证书,全市普通高中不予录取。

各初中学校于5月30日前将综合素质评价考查成绩(除审美与表现外)上报中考平台。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其主要职责是:统筹、规划和协调全市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各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辖区内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督促学校制定实施细则;切实抓好培训工作,提高校长和教师的认识水平和执行能力;监控学校评价过程,接受申诉与举报,对评价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学校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其主要职责是:结合学校实际,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明确各部门、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工作职责;加强宣传,帮助学生、家长正确认识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意义;接受咨询、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评价中的错误。班级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小组,成员由班主任和科任教师共五名成员组成。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实施班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及时收集、整理实证材料;指导学生开展自评与互评;接受学生、家长与社会人士的咨询。

(二)坚持常态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由学校具体组织实施,学校要将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与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综合实践活动等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相关职能部门,特别是学生组织和社团的作用,积极创造条件、搭建平台、整合资源,引导和组织学生开展有意义的活动。关注每个学生的发展,积极为学生提供展示的舞台。

(三)完善监督机制。一是健全诚信制度。学校要加强诚信教育。建立诚信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者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二是实施公示制度。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的实施方案、评价细则、组织机构以及学生的实证材料、奖励表彰、评价结果等都必须公示。三是完善督查制度。各县市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要对学校综合素质评价的全过程进行监管,对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进行抽查。对评价过程中违纪违规者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四是建立申诉制度。各县市区和学校要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专门举报电话或信箱,学生、家长或社会人员若对评价过程和结果存有异议,可以向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

本实施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以往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方案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方案执行。

附件: 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附件

邵阳市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标准

(一) 思想道德。(15分

实证材料:

1.学生成长自传材料。

2.初中五个学期期终评语的原始证据。

3.参加学校集体组织的社会公益活动的原始记录(含社区服务、社会实践活动等记录)。

4.为集体争得荣誉的原始证据。如参加校级或校级以上的艺术节、读书节、演讲赛、文化交流等活动。

5.为同学与他人奉献爱心、提供服务与帮助的证据。

6.初中三年获得“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等奖励和违纪、违规等原始证据。

(二) 学业水平。(15分

实证材料:

1.在校级以上征文、演讲等学习相关的活动中获奖证书。

2.研究性学习情况记录、成果和获奖证书。

3.初中三年的期末成绩。

4.上课迟到、早退、旷课、缺交作业、考试舞弊情况。

5.学习习惯方面的自我陈述、教师评语。

()审美与表现。(50分

审美与表现,以艺术考查成绩为准。

(四)实践能力。(40分

实践能力以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和信息技术上机操作考查成绩为准。

来源:邵阳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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