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4月6日讯(通讯员隆雪姣雷梦琪)3月31日,新邵县人民检察院针对校园周边道路安全等问题,依法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消除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为师生平安出行保驾护航。
今年来,为贯彻最高检“八号检察建议”,落实“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行动和全省交通问题顽瘴固疾集中整治行动的要求,新邵县人民检察院主动履职,积极开展校园周边交通安全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该院对靠近车流、人流密集道路的中小学校开展实地调查,发现部分中小学校周边存在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标识设置不全、不规范,流动摊贩和出租摩托车占道经营等问题后,对相关问题进行公益诉讼立案,并深入走访、调查取证。
3月29日,针对该案涉及多个行政部门的情况,该院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当天,有关行政机关、人民监督员、听证员等进行公开听证,共商解决措施,寻求解决方案。
会上,大家一致认为该院针对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进行公益诉讼监督具有积极意义。3月31日,该院正式向有关行政单位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各单位协作配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校园周边路段完善标识标牌、施划人行道、更新减速带、设置交通信号灯等交通安全设施。同时,加强对流动摊贩、出租摩托车的监管,维护好上下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确保师生出行安全。
“我们将持续跟踪监督,确保安全隐患彻底消除、有关问题切实解决。”新邵县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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