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记者获悉,生态环境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等八部门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等污水污染风险防范 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回应群众身边急难愁盼的水体污染问题。
生态环境部水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人指出,一些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等与农田相邻,污水排放管控不到位,农业灌溉用水安全隐患不容忽视。2025年以来,安徽蚌埠、贵州乌江支流等地相继发生相关企业污水影响农业灌溉问题,群众反映强烈,成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亟待破解的痛点。
作为《群众身边水体保护治理行动方案》的配套制度文件,《通知》针对当前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场空间布局不够合理,污水排放管控要求不够完善,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机制不够健全等突出问题,从优化空间布局、加强污水排放管控、强化农业灌溉用水水质保障、加强环境执法等方面明确相关举措。推动构建以保障农业灌溉用水安全为核心,以源头预防、过程把控、末端监管为主线,跨部门、全周期的风险防控体系。
上述负责人表示,《通知》对标农业灌溉用水水质要求,考虑污水本身排放特征影响,及外部环境变化带来的环境风险,提出了针对性工作举措。其中,针对工业企业及园区周边存在农田灌溉渠道的,要求在建设项目环评中衔接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充分考虑特征污染物对农业灌溉用水的影响,重点关注因水文、气象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工业企业及园区排水对农业灌溉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对于工业企业排放全盐量、重金属等特征污染物可能影响下游农业灌溉用水安全的,指导开展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制修订,加强排放管控要求,依法载入排污许可证。
《通知》还明确,对于违法排放污水危害农业灌溉用水安全并造成重大影响的,要做实做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强化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协同,坚决打击污染环境犯罪。
为保障《通知》要求落地实施,上述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部门将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全面排查农田周边工业企业及园区、畜禽养殖企业风险隐患,建立问题清单,实施拉条挂账、销号管理;加快编制农田灌溉用水水质监测技术指南,统一规范监测标准,加强配套技术体系保障,提升一线风险防控处置能力。(李禾)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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