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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冈:法院公正审理止纠纷 7旬老汉两送锦旗谢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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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锦旗现场。

红网时刻12月18日讯(通讯员 刘洪森 王丽丽)近日,7旬老汉黄某某来到武冈市人民法院,给案件承办法官刘洪森送来了一面锦旗,三个月前,他做了一件同样的事,为另一案件的承办法官夏晓东也送来了一面锦旗,由于对法官的感激之情难以言表,作为退伍军人的他两次都给法官行了军礼,以感谢法官对案件作出公平公正的判决。

黄某某两次诉讼的原因是和其亲弟弟黄某生因为宅基地使用权问题发生了纠纷,2017年7月30日,两兄弟经当地村干部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约定黄某生用其居住使用的部分祖屋换取黄某某房屋东头的土地,作为黄某生通行的道路。2018年,黄某生修建好通行道路及自家新房后未按协议兑现承诺将祖屋给黄某某,双方再次发生纠纷,黄某某遂将黄某生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黄某生退还所占宅基地并恢复原状或赔偿恢复原状的损失5000元。法院经审理后认为,黄氏两兄弟之前在村干部主持下达成的协议系双方自愿达成的,符合法律规定,对协议效力予以了认定。法官经现场察看发现黄某生的新房已经建成,协议中黄某生用祖屋份额换得的通道系其出入的唯一通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双方按协议约定履行更为现实妥当,法院于是驳回了黄某某的诉讼请求。黄某某于是再次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确认协议有效,由黄某生将协议约定用于交换的祖屋移交黄某某所有。法院审理后认为,黄氏兄弟原达成的协议效力已经经过法院确认,合法有效,履行该协议更有利于处理该案的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双方应按协议履行各自的义务,故判决确认黄某生在协议中约定用于交换的祖屋归黄某某所有,由黄某生在判决生效后5日内交付给黄某某。

判决生效后,黄某生不想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遂撺掇其堂兄弟四人起诉,请求法院撤销该判决,理由是这四位堂兄弟与黄氏两兄弟共祖父,其祖父去世后,遗留的祖屋由黄氏两兄弟居住生活,四堂兄弟当时考虑到兄弟情谊,对该祖屋虽未提出遗产分割,但黄氏两兄弟发生宅基地使用权纠纷后再当地村干部主持调解达成的协议损害了四堂兄弟的继承权和财产权。法院经审理后查明,案中所涉祖屋系黄氏兄弟及其堂兄弟的祖父母留下来的遗产,其祖父于1955年过世时,黄氏兄弟及其堂兄弟的父辈未明确表示放弃继承,在黄氏兄弟及其堂兄弟的父辈去世后,黄氏兄弟及其堂兄弟均享有代为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20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由于黄氏兄弟及其堂兄弟的祖父母过世至今已有60多年,在此期间四堂兄弟未要求分割遗产,故四堂兄弟主张遗产继承权已超过诉讼时效,四堂兄弟基于已超过诉讼时效的继承权,请求撤销确认黄某生在协议中约定用于交换的祖屋归黄某某所有的判决,不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于是驳回了四堂兄弟的诉讼请求。

虽然打了好几场官司,做了原告又做被告,但黄某某对法院依法公正裁判感激不已,尽管两案的承办法官一再劝阻他不要送锦旗:“公平公正判决是应尽的职责,我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分内事而已” ,还是拦不住黄某某激动和感谢的心情,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来源:红网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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