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2日讯(通讯员 唐海明 徐鲜)10月11日,邵阳市政府在市消防救援支队组织召开《邵阳市经营性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听证会。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听证代表及市、县消防救援人员代表共70余人参加。
会上,市消防救援支队介绍了《办法》制定的历史背景、主要亮点、实施难点等情况,对《办法》制定的法律依据、相关政策等进行详细解读,各县(市、区)有关部门听证代表依次陈述了听证意见,相关负责人对听证代表提出的问题一一进行解答、说明。
据了解,《办法》共29条,分为总则、消防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5章。比较完整和系统地构建了经营性自建房的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职责。同时,结合邵阳市机构改革实际,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还对各职能部门在经营性自建房领域的消防安全监管职责进行了细化。
有关负责人介绍,《办法》的制定,是邵阳市委、市政府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的重要举措,是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一项创新之举,属全省首创。经修订完善和审核后,市消防救援支队将立即提请邵阳市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进行研究,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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