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1日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君连为新宁县民政局局长;
李 中为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任命:
刘爱华为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徐宏益的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罗武生的新宁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
(2023年11月1日新宁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君连为新宁县民政局局长;
李 中为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
任命:
刘爱华为新宁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决定免去:
徐宏益的新宁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职务;
罗武生的新宁县民政局局长职务。
新宁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11月1日
来源:新宁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