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提高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余额上限
4月15日,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
4月15日,为更好发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作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贷款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做了两方面调整,一是提高境外贷款余额上限;二是优化间接方式贷款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