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制度作为我国城镇住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自20世纪90年代初建立以来,在解决城镇职工住房问题、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面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重大变化,住房公积金制度亟须以系统思维深化改革,实现从“有没有”到“好不好”的功能跃迁。
住房公积金的诞生,根植于我国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现实需求。1994年,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标志着住房公积金制度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行。1999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颁布,正式将这一制度纳入法治化运行轨道。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方向始终与我国住房发展阶段紧密适配,与城镇居民住房消费需求紧密适配。
在住房制度改革初期,资金主要投向单位住房建设与安居工程,截至1998年,全国累计发放住房建设贷款1500亿元,支持建设住房3亿平方米,约占同期城镇新建住宅面积的七分之一;1998年国务院23号文件出台后,住房分配货币化成为主导方向,住房公积金使用重点随即转向为职工个人发放住房贷款,支持其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进入21世纪,伴随房地产市场快速发展,住房公积金进一步成为职工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重要支撑,2009年除发放个贷外,还开展了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试点;近年来,为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住房公积金又加大了对租赁住房的支持力度,租房提取人数超过2500万人。
回顾这一历程不难发现,住房公积金制度是一项紧密结合中国住房制度改革实际、具有中国特色的住房制度创新成果。
若将过去三十余年间住房公积金的核心议题界定为“筹集资金以支持住房建设与购买”,那么当前改革的核心驱动力,正是源自我国步入新时代后住房领域与社会经济发展所发生的重大变化。
过去一个时期,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矛盾是总量短缺,住房公积金聚焦于购房贷款,有效支撑了众多家庭的“安居梦”。但当前,“房住不炒”已成为广泛共识,“租购并举”是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的重要内容,人们的住房需求已从“有没有”转向为“好不好”,不仅追求居住空间,更注重老旧小区改造、适老化改造等品质提升需求。住房公积金原来以购房贷款为主的功能,已难以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住房消费需求。2025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正是要求制度从主要支持购房、租房向支持“租、购、修、养”全周期住房消费转型。
综上所述,住房公积金制度诞生于住房资源严重短缺的时代,建立以来,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如今,面对新的时代挑战,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重新明确住房公积金制度在住房保障与住房市场中的双重战略定位。通过“夯实法治基础、优化机制设计、聚焦住房领域、丰富使用场景、完善治理体系”等一系列改革举措,推动其功能定位从支持购房租房向支持缴存人不同阶段多元化住房消费的转变,让住房公积金制度真正成为支撑“住有所居、住有宜居”目标的坚实保障。
来源: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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